【摘要】傳統農業經營體系妨礙農業競爭能力的提升,增加了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的難度,難以實現資源利用、科技應用等方面的規模經濟與范圍經濟,妨礙農業創新能力、抗風險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提升,影響農業產業鏈、價值鏈的轉型升級。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具有現實必要性和緊迫性。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需要培育充滿活力、富有競爭力和創新能力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引領有效、支撐得力、網絡發展的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形成分工協作、優勢互補、鏈接高效的現代農業產業組織體系;按照構建新型農業產業體系的要求加快制度創新和政策創新。
【關鍵詞】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農戶家庭經營 農業 轉型 城鄉一體化
【中圖分類號】F321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戰略構想。2013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圍繞這個戰略構想進行了總體部署。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把“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作為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的重要舉措,進一步提出了具體要求。在此背景下,重新認識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科學分析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基本特征和主要任務,具有重要意義。
農戶家庭經營與傳統農業經營體系
農戶家庭經營、公司農業經營與發展現代農業的相容性。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國通過農村改革構建了以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農業雙層經營體制,形成了農戶家庭經營“小而全”、“小而散”的格局。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往往繞不開如何對待這種傳統的農戶家庭經營的問題。進一步說,這種“小而全”、“小而散”的農戶家庭經營能否通過轉型提升,有效轉化為發展現代農業的生產經營主體?
農業是經濟再生產和自然再生產的統一。在可預見的將來,至少在大多數常規的農業生產領域,農戶家庭經營仍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并具有相對于公司農業經營的比較優勢。當然,農戶家庭經營的這種比較優勢往往不一定表現在單純的經濟方面,而是表現為經濟、社會、文化和生態等方面的綜合優勢。如許多公司農業經營不愿種植利潤率較低的糧食作物,喜歡種植高度出口導向的非食品作物。大面積采用公司農業經營替代農戶家庭經營,容易加劇農產品供求結構的矛盾,形成對局部地區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毀滅性破壞”,甚至引發一系列的經濟社會問題①。缺乏相關經驗導致管理失誤等農商企業內部的問題,也是許多國家公司農業經營不成功的重要原因。
從國際上看,20世紀80年代后,墨西哥支持外資和工商資本進入農業生產的教訓值得我們汲取②。當時,墨西哥在降低農產品關稅、開放農產品市場的同時,推動農業市場化改革,放寬對外資投資農業的限制,并把土地所有權交給分得土地的農民,允許農民通過土地買賣、租賃等方式轉讓土地,鼓勵外資和商業資本對農業用地進行投資。由此造成墨西哥農業生產結構轉向以面向出口的經濟作物為主,糧食等大宗作物生產在跨國公司的擠壓下迅速萎縮,糧食由自給自足轉向高度依賴國際市場。與此同時,農業產業鏈甚至農業的土地經營和技術選擇日益受到跨國公司控制。這些農業跨國公司很少直接投資農業生產,而是將投資的重點放在利潤更高的農業產前、產后環節,導致農業利潤大量外流,農民只能獲得產中環節的小部分利潤。跨國公司主導的農業技術選擇主要服從于大規模農場的需要,導致普通農戶缺乏獲得技術進步的機會,越來越多的農民因失去土地被迫進入城市貧民窟。從我國的情況看,近年來,部分地區向工商企業的土地流轉過快,推動了農業“非糧化”提速,增加了危及糧食安全的隱患。部分地方政府變相強迫農民將土地流轉給工商企業,也容易增加工商企業和農戶之間的利益沖突,蓄積形成群體性事件的風險。因此,在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至少在與糧、油、棉等大宗農產品密切相關的生產領域,農戶家庭經營作為發展現代農業的主導形式,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