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野田黃雀行》是其代表作之一,宋郭茂倩《樂府詩集》輯錄全文云:“高樹多悲風,海水揚其波。利劍不在掌,結友何須多。不見籬間雀,見鷂自投羅。羅家得雀喜,少年見雀悲。拔劍捎羅網,黃雀得飛飛。飛飛摩蒼天,來下謝少年。”清陳祚明以為“此應自比黃雀,望援于人,語悲而調爽;或亦有感于親友之蒙難,心傷莫救”。此詩與曹植身世遭遇有相合之處。《世說新語·尤悔》第一條記載曹丕設計害死任城王曹彰后,“復欲害東阿”,因卞太后干預而縮手;又據魏晉間魚豢《魏略》載,因曹丕諷諫,曹操改變了把長女清河公主許配丁儀的想法,丁儀因怨恨而大力支持曹植爭立世子。曹丕稱帝后剪除曹植羽翼,殘酷誅殺曾經“贊翼其(曹植)美”的“丁儀、丁廙并其男口”等人。一般認為曹植該作因此有感而發,抒寫面對朋友慘遭迫害而無能為力的悲憤。
凡樂府詩,一般有其本事和時事。《野田黃雀行》為樂府詩,其所寫時事為何,前人之見大略如上。然解詩者向來推測其時事,未能明其本事。
郭茂倩《樂府詩集解題》云:“漢鼓吹鐃歌亦有《黃雀行》,不知與此同否?”這說明宋人已不知其確切本事。或以為黃雀形象乃源于《詩經》中的《黃鳥》。秦穆公以奄息、仲行、針虎三良為殉,故詩有黃鳥之悲以嘆其事。《黃鳥》雖悲嘆賢良不幸遭遇,但無施救報恩之情節,也不涉及人跟動物的關系,故不太可能為曹植《野田黃雀行》本事。清人朱乾《樂府正義》引《戰國策·楚策》推測其本事云:“莊辛(諫楚王)云:‘黃雀俯啄白粒,仰棲茂樹,鼓翅奮翼,自以為無患。不知夫公子王孫左挾彈,右攝丸,將加己乎十仞之上。’”以為曹植《野田黃雀行》“取義于此”,目的在于“相戒免禍”。然“彈丸”與羅網不同,無救助感恩的情節,內容傾向上有嘲諷與同情之別,故其本事不會出自《戰國策》莊辛所言寓言。
《搜神記》卷二十“黃衣童子”條所述傳說實為曹植《野田黃雀行》之本事。記云:“漢時弘農楊寶,年九歲時,至華陰山北,見一黃雀為鴟梟所搏,墜于樹下,為螻蟻所困。寶見愍之,取歸置巾箱中,食以黃花。百余日,毛羽成,朝去暮還。一夕三更,寶讀書未臥,有黃衣童子,向寶再拜曰:‘我,西王母使者。使蓬萊,不慎為鴟梟所搏。君仁愛見拯,實感盛德。’乃以白環四枚與寶,曰:‘令君子孫潔白,位登三事,當如此環。’”此則志怪故事的情節、少年形象、人鳥相救相報的關系、故事發生的野外場所、黃雀的名稱及其被惡鳥追殺的經歷等都與《野田黃雀行》相合。只是曹植變“鴟梟”為“鷂”,這實質受到漢代以來“鷂”“雀”對舉、“雀”脫險厄這一傳統思路的影響。
楊寶事跡史有記載,乃弘農郡華陰(今陜西省華陰市)人,生當東漢哀帝、平帝之世。《后漢書》卷五十四載其講學感動冥冥神靈,“后有冠雀銜三鱔魚,飛集講堂前”;“先葬十余日,有大鳥高丈余,集震喪前,俯仰悲鳴,淚下沾地。葬畢,乃飛去”。其事本三國謝承《后漢書》、西晉司馬彪《續漢書》等類似記述,可謂淵源有序,足見曹植之時已有類似傳說。
值得注意的是,楊寶為楊震之父,“自震至彪,四世太尉”,其后代楊修是楊震的玄孫。而楊修為曹植至交好友,彼此交往密切,因卷入曹氏兄弟立嫡之爭為曹操所殺。此時曹丕已被立為魏王世子,曹操誅殺楊修實際是警示曹植,為曹丕繼位掃清障礙。楊修出身累世重臣的世家大族,他的被殺是震懾朝野的重大事件。為了減少負面影響,曹操作《與太尉楊彪書》安慰楊修之父楊彪,但其中“侍豪父之勢,每不與吾同懷”之語卻明白告訴和威懾對方,殺楊修是必然之舉。面臨曹操的雷霆之怒和自己的失勢,曹植看到朋友罹罪被殺卻無能為力,又聯想到楊修祖上黃雀報恩的傳說,不禁悲從中來,遂撰樂府《野田黃雀行》。其內容是寫本事,又因與楊修祖上密切相關而隱約指涉楊修被殺的時事。準此,《野田黃雀行》不是寫于曹丕稱帝之后殺丁儀之時,而是寫于曹丕稱帝之前,是曹操為減少曹丕即位風險進而壓制反對禪代聲音而做的清除障礙之舉。具體應在建安二十四年(219)楊修被殺前后。
《野田黃雀行》弱化了《搜神記》“黃衣童子”的報恩情節,體現了人與動物關系由功利束縛走向審美自由的階段性特征,或者說,它是人與動物歷史關系從功利走向審美的中間環節。
干寶《搜神記》卷二十所記十五則志怪故事中有十一則屬于動物報恩主題。其情節模式一般都是在動物困危時,人發善心幫助動物脫困,動物或者動物親屬因此感恩圖報,滲透了濃厚的人倫道德價值觀念。曹植的《野田黃雀行》無疑屬于這一類型的主題,但又有所不同。這主要表現在志怪報恩故事的主題傾向于以報恩為重心,滲透著勸善教化的功利目的。如“鶴銜珠”寫噲參為人至孝,救治了受傷的玄鶴,結果得到玄鶴夫妻“各銜明珠”相送的報答,既是報恩也是報德;“黃衣童子”寫黃雀報德也有勸善教化的功利目的。
而曹植的《野田黃雀行》則弱化了報恩、報德的傾向,僅讓得救的黃雀“來下謝少年”而已,至于謝什么,謝時有無珍稀貴重禮物都一概不知。或者說作者筆墨的重心本不在求得感謝,而是施恩,是發自內心的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所體現的不是狹隘的施報道德,而是奠基于自由正義的俠義行為。這已經突破了道德功利的樊籠,飛躍于海闊天空的自由境界。這樣便把志怪故事“發明神道之不誣”、借神道設教所限定的功利關系推進到一個更加宏闊、自由甚至審美化的理想之域里。
如果聯系魏晉時期流傳的動物報恩故事來觀照晉代支遁對待鶴的態度,我們會進一步理解動物如何逐漸表現出自由自在的特性來。“支公好鶴”一事留有動物報恩故事和曹植《野田黃雀行》模式的精神基因,但不再束縛于功利觀念,而是完全脫殼成蟬,破繭化蝶了。東晉支遁見鎩羽之鶴欲飛不得而垂頭喪氣,于是“養令翮成,置使飛去”。鎩羽養鶴,束縛了鶴自由飛翔的天性,而養翮令飛去則全物之性,動物自得其性,人也因物自得而會得天人合一、物我交融的自由、和諧的境界,人雖然沒有得到像志怪故事中的明珠之報,但在根本上人又何嘗沒有得到優游自然的回報?曹植《野田黃雀行》中的少年救雀類似于支遁放鶴,都是基于一點惻隱之心,基于對動物的同情,只是支遁放鶴比楊寶救雀弱化了救苦救難的情節、俠義的激憤,而強化了對生命自由的自覺追求。從此,動物便從人的功利束縛中完全解放出來。人、物各得其性,和諧共處,兩相心悅,這應當是人與動物關系的最佳境界,是在根本上有益于人類終極利益的理想境界。
人對于動物的態度演變折射出人與自然關系的變化。彼此相害,乃屬于人類自我中心主義的惡果,如漢大賦中興奮于“弓不虛發,應聲而倒”所獲“填坑滿谷,掩平彌澤”;《搜神記》卷十五所記動物報恩故事彼此相善而求回報,乃是人類推己及物邁出的第一步,雖然沒有排除功利對待的初衷,但已經不是隨意殺戮的自私;至于像支遁好鶴那樣彼此感通欣賞則是超越功利而相安無事的新型關系,見鳶飛魚躍而自得其性,正是審美對待、物我融合的詩意境界。曹植《野田黃雀行》無疑是這種審美對待關系的初始形態,是人的覺醒時代對生命與生命交好的憧憬,只是尚激蕩于濃烈的現實情感,不能虛心靜慮,優游欣賞。到嵇康“手揮五弦,目送歸鴻;俯仰自得,游心太玄”,簡文帝入華林園“覺鳥獸禽魚自來親人”,陶淵明見“時鳥變聲,亦復歡然有喜”,謝靈運見“池塘生春草,園柳變鳴禽”而病情好轉,那種回歸自然、親近自然,直到物我融合、情景交融、天人合一的新意境便如朝陽一般從中國文學史上冉冉升起了。
(作者:李劍鋒,系山東大學文學院教授)
《光明日報》( 2025年06月30日 1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