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反腐敗斗爭中,紀檢監察干部如同行走的“探照燈”,既要照亮他人前行的道路,也要時刻校準自身的方向。面對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的新要求,紀檢監察干部必須深刻把握“有為有不為”的原則,積極作為的同時也要審慎克制,把“有為”之事做好,對“有不為”之事做到自省自律自警。
挺膺擔當是“有為”之本。“知責任者,大丈夫之始也;行責任者,大丈夫之終也。”紀檢監察干部的首要職責,就是做黨章黨規的堅定執行者。在鄉村全面振興、征地拆遷、惠農政策落實等民生領域,必須瞪大眼睛、拉長耳朵,緊盯“微權力”運行。積極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不放過任何一條線索、不忽視任何一個疑點,以嚴謹細致的態度和堅韌不拔的毅力,將一個個隱藏在暗處的腐敗分子揪出,讓腐敗行為無所遁形。在監督執紀過程中,紀檢監察干部既要當“啄木鳥”,精準剔除“病灶”,也要做“手術刀”,刮骨療毒、治病救人。面對黨員干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不能“一刀切”,而要運用“第一種形態”抓早抓小,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錯誤。
恪守邊界是“有不為”之線。“法無授權不可為”,這是紀檢監察干部必須堅守的原則底線。面對工作中各種各樣的誘惑和干擾,紀檢監察干部要警惕“關系網”“人情關”的侵蝕,深刻認識到紀檢監察工作中的每一項決策、每一次調查、每一份處理意見,都關乎黨和政府的公信力,關乎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仰。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堅定理想信念,以黨紀國法為準則,以公平正義為追求。面對各種人情干擾,要敢于說“不”,堅守原則底線。要不斷提升自身的政治素養和業務能力,增強抵御誘惑的能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取舍有道是“有為有不為”之智。有為與不為看似矛盾,實則充滿智慧。有為,是紀檢監察干部的職責所在,是對黨和人民的莊嚴承諾;有不為,是紀檢監察干部保持清正廉潔、公正執紀的重要保障。在監督執紀實踐中,既要敢于斗爭、善于斗爭,也要講究策略、注重方法,以“有為”彰顯擔當,以“不為”守護初心,書寫無愧于時代、無愧于人民的忠誠答卷。(昆明市官渡區紀委監委 劉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