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人才隊伍建設是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支撐,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壯大鄉村人才隊伍。但從現實情況來看,人才匱乏問題單純依靠農村自身是無法解決的,必須通過城鎮來賦能鄉村振興,以城市“輸血”修復農村“造血”功能,形成“外部賦能+內部激活”協同機制,持續激發鄉村振興內生動力。
在此背景下,結合北京市豐臺區的探索實踐經驗,建議更加聚焦“三農”領域人才振興,通過人才機制創新,充分挖掘整合金融、科技、法治等方面資源,為農業農村現代化注入強勁動力,為新時代推進鄉村振興提供生動實踐。
聚焦解決“錢”的問題,設立“金融副村長”,充分激發金融惠農新活力。深刻認識金融對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支撐作用,積極挖掘銀行等金融機構潛力,通過選派“行長當村長”,聘任金融骨干兼職“金融副村長”,指導幫助農村了解金融政策、開展招商引資、申請融資貸款、普及金融知識、提供便民服務、培養金融人才,真正讓金融活水流入田間地頭。
聚焦解決“能”的問題,設立“科技副村長”,加速點燃科技賦農新引擎。牢牢把握科技對農業現代化的引領作用,加強農村地區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業以及農業專家合作,聘任專家教授兼任“科技副村長”,實現技術進村、資源下沉,加快推動農業科技創新,助力農村地區打造全產業鏈條,因地制宜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
聚焦解決“治”的問題,選聘“法治副村長”,奮力譜寫法治助農新篇章。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從各政法單位、律所選聘優質法律人才,進村兼任“法治副村長”,精準對接鄉村企業和農戶法律服務需求,宣講涉農法律政策,把“法言法語”轉化成“鄉音土話”,推動法治服務保障更貼近、更及時、更有效。
人才振興是鄉村全面振興的基礎。以金融、科技、法治“三個副村長”為突破,構建“外部賦能+內部激活”協同機制,進一步鏈接政府、市場、社會多元資源。一方面,可以有效破解農村產業融資難、技術應用弱、治理風險高等現實痛點;另一方面,能夠加速推動現代治理理念與農村傳統發展模式的深度融合,形成“輸血”與“造血”并重的可持續發展路徑,切實有力推動鄉村全面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