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技術的應用顯著提升了政府服務水平,但同時也面臨著諸多挑戰,如主體價值共識仍需凝聚、信息化法治建設滯后、層級化組織結構影響技術嵌入以及行政人員數字素養有待提升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可以從價值導向、法律保障、部門協同、人才建設等方面進行優化,以便數字政府治理順利運行并發揮其應有的功效。
以公共價值共創為導向
一是貫徹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思想是行動的指南,價值認同與思想共識是數字政府治理實現公民需求的基礎與前提。數字政府治理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價值導向,以公民需求為核心,以公共價值最大化為目標,使得政府行使權力的目的從管理向為公眾提供更好的服務轉變。
二是提升公民需求表達意識。政府可通過新媒體平臺進行宣傳教育,用公共價值觀引領社會思潮、凝聚社會共識,鼓勵公民在公共事務中承擔相應義務,履行責任,積極、主動地表達自身利益訴求,鼓勵公民如實反饋辦事體驗與意見,在監督改革的過程中培養責任意識,使公共價值創造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拓寬公民需求表達渠道。政府不僅要暢通聽證會、民意調查、座談會等傳統公民需求表達渠道,還要充分運用抖音、微博、微信公眾號等靈活多樣的新型數字化表達渠道,并利用大數據手段對公民需求進行收集評估,及時高效地掌握公民需求的變化。
健全相關法律制度體系
一是制定《數字政府治理法》作為數字政府治理的基本法,并以配套實施條例作為補充。數字政府治理需要有法可依,針對目前我國相關領域法律制度供給不足的問題,可制定《數字政府治理法》為數字政府治理提供針對性指導與規范。《數字政府治理法》應對數字政府治理的目的、原則、標準、總體規劃等做出明確闡釋,并對數字政府運行的基礎建設、數字政府服務的提供和使用、數據的開放共享、個人信息的安全保護等提出詳細具體的要求。配套實施條例則應當對數字政府治理實踐中更為細致的行政服務范圍、時限、電子文件的保管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
二是強化法律制度的創新性與靈活性,及時對法律制度做出更新修改,以回應數字政府治理的現實需求。應用場景的擴展以及更新速度的加快使數字政府治理不斷暴露出新的問題與挑戰,因此,針對現行法律制度中與數字政府治理實踐產生矛盾之處,應以必要、合理、合法為原則,吸收公眾的合理建議,做出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并盡可能縮短時間以回應現實迫切的需求。
完善政府部門協同治理機制
一方面,實現政府部門協同治理應當以職能為紐帶,以提高跨部門業務協同與信息共享為核心,打破部門壁壘,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在業務協同中的權責歸屬,構建條塊銜接、權責一致的部門協同治理模式,推進一體化的基礎設施建設,運用信息技術和工具革新調整完善各部門協同的渠道與方式,使各部門圍繞公眾需求發揮職能優勢,建立精簡高效的政府,最大程度實現數字治理的統籌協調,防止出現政出多門的現象。
另一方面,強化各部門協同的積極性。一是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和績效考核體系。數字技術的應用與多部門的協同合作均提高了數字政府業務辦理的復雜性與困難度,各部門協同合作過程中出現失誤的可能性較大,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將部門協同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而出現的失誤與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能夠有效提升各協同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將政府部門數字業務協同成效納入政府部門及領導干部的績效考核體系中,以此來激發各協同主體的主動性;二是增強部門間的信任關系。通過安全的技術供給以及結對合作模式,提升技術嵌入與部門業務協同的匹配性,消除部門業務協同中信息數據共享的安全隱患。
加強數字人才隊伍建設
一是通過激勵手段廣納英才。針對數字政府治理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可設立特殊的晉升機制與渠道,加大薪酬激勵力度,通過項目分紅、人才補貼與獎金等靈活多樣的激勵手段,將提升數字素養與評優評先、獎金分配制度掛鉤,招納同時具備技術應用和管理能力的復合型人才參與數字政府治理。同時,分級分類開展數字素養實踐評比,樹立數字化建設典型,表彰數字化工作優秀人才,營造良好的數字化學習氛圍。
二是優化招錄機制與渠道。數字技術與計算機科學、信息管理等學科有著更為密切的關聯,可積極與大學、研究機構合作,擴大計算機、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數字人才培養規模,針對崗位需求適當提高理工科特別是信息化專業人才的錄取比例,放寬人才招錄的專業限制。
三是強化人員數字化技能培訓。將數字能力提升納入人員日常培訓板塊,針對行政人員工作任務重、時間瑣碎等工作特點,通過線上網課與實訓平臺相結合的培訓手段傳遞數字知識,并通過考核、競賽等形式加以鞏固。同時通過論壇、會議、競賽等方式加強與國內外高端數字型人才的交流合作,及時研判信息技術發展形勢,把握數字化治理前沿動態。
資料來源:《政府治理的數字化轉型優化策略》
發表于:《國家治理》2024年1月下
作者:中央民族大學管理學院教授 周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