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時評】
全國首部國土空間信息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廈門經濟特區國土空間信息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于12月1日施行。《若干規定》共11條,對國土空間信息的定義、標準規范、匯聚及應用等進行明確,通過構建城市空間數字治理體系,建立清單制度,提高項目策劃生成效率,有效增強城市空間治理能力。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深入,人們對城市管理現代化的需求也越來越高。城市空間治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影響了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質。從空間治理理論來看,城市空間是一個兼具客觀實體和主觀互動的載體。因此,城市空間治理不僅涵蓋物理學意義上的客觀命題,更是涉及城市空間的發展規劃、承載能力、治理主體等社會學范疇的實踐命題。提升城市空間治理效能,為廣大市民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必須從創新治理體制、改進治理方式等多方面入手,不斷提高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開創人民城市建設新局面。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并明確要求“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近年來,不少城市在空間治理上都做出了有益探索。例如,上海通過打造“社區花園”對閑置土地進行分塊租賃,或分配給家庭作為園藝場地,實現了社區民眾對城市公共空間的共建共享;重慶將城市更新納入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十項行動”統籌部署,今年4月,民主村片區城市更新項目(一期)竣工亮相,成為新晉“網紅打卡地”。
提升城市空間治理質效,也應注重在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此次《若干規定》的出臺便是一個鮮明的例子。從制度設計上看,不僅在立法上有精細化、創新性、小切口的特點,還有效針對了國土空間信息管理上的痛點堵點,體現出明確的問題導向。而從信息覆蓋上看,無論是國土空間信息清單制度與《廈門經濟特區數據條例》的相互銜接,還是信息清單與公共數據資源目錄的動態互補,都有效提升了所收集信息的時效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在先進理念與科學技術的雙重加持下,城市空間治理正變得更科學、更精細。
未來,還應充分順應城市發展規律,讓城市空間治理朝著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方向不斷發展。一是始終堅持將人民群眾作為城市治理的主體,不斷激發人民群眾參與城市空間治理的積極性,更好暢通參與渠道、匯聚治理資源,構建起多元主體協同參與的城市空間治理新格局,提升決策的科學性;二是以體制改革為抓手,通過政策規劃和管理路徑的完善,在各個城區、街道、社區等不斷推動精細化治理,推動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提升城市空間治理質效;三是實施創新驅動下的空間治理策略,通過將大數據、云計算等先進信息技術與城市空間治理相融合,構建集產業準入、防御調度、模型建造等功能于一身的大數據智慧平臺,為信息共享、項目規劃、資源整合注入更多科技力量。
(作者:育心,系媒體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