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聚焦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將“制度”“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的重要性與突出作用提升到新的高度。在加快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提升社會治理效能,著力促進共建共治共享與推動機制創新融合、更新治理模式與強化技術手段融合、突出重點領域與把握關鍵環節融合,以及應對風險挑戰與提升治理效能融合。
關鍵詞:治理創新 社會治理 治理效能
【中圖分類號】D60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一份具有深遠戰略眼光和顯示強烈歷史擔當的綱領性文件,彰顯了我國國家制度在黨的科學領導下的巨大優越性和強大生命力。《決定》的出臺,對于開啟新時代國家治理體系建設和治理能力提升的新航程,開辟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新境界,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指導意義。
發揮制度優勢,提升治理效能,是新時代賦予我們的嶄新使命。一方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個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是符合中國現實發展需要、經過實踐證明的科學制度與治理結構安排;另一方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堅持和完善為基礎和前提,且離不開國家和社會各方面、各領域、各層次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手段等的不斷創新,還需要在實際探索中努力把中國獨有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現代化優勢。在加快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效能。而要實現這一重要任務,應著力促進“四個融合”。
共建共治共享與推動機制創新融合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聚焦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將“制度”“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的重要性與突出作用提升到新的高度。這個高度,濃縮和凝練了新中國成立以來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的政治智慧,為我們推進改革開放、建設小康社會、共創美好生活準備了更清晰的路徑規劃,也為扎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經濟、科技、文化、生態等各方面協調發展提供了戰略指引。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必須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國家治理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多個維度、多個領域,其核心內涵之一在于構建出科學規范、系統完備、運行有效的體制機制,從而為國家繁榮昌盛、人民安居樂業提供制度保障。新時代的“中國之治”,必須牢固樹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積極探索構建協同創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機制。
更新治理模式與強化技術手段融合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引進和強化新的科學技術治理手段,倡導科學技術與哲學社會科學相關學科領域的深度融合。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新技術、新業態的不斷涌現,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的孕育興起,以及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社交媒體、區塊鏈等的飛速發展,我國的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思想觀念等各個方面,都面臨著日益深刻的變化,社會治理領域也出現了許多需要直面的難題。這就要求我們在加快經濟社會建設的過程中,注重治理理念、模式的更新與新技術手段的充分融合,突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科技支撐,完善現代化社會治理體系所需的創新技術、專業人才、專業方法應用,創造性地運用現代先進的科技治理手段補齊社會治理能力的短板和功能的缺失。
突出重點領域與把握關鍵環節融合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斷優化,需要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機構職能進行優化、調整和融合。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舉改革開放旗幟,從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站位上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進一步確立了重點領域改革主體框架,出臺了許多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制度性特征的改革舉措。在推動一些關鍵環節的改革與治理方案落地過程中,特別是在面向基層的社會治理改革中,致力于處理好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頂層設計和分層對接、政策統一性和差異性、治理科學性和特殊性等的關系,注重把抓改革、強治理同做群眾工作相結合,以直擊問題要害,破解問題癥結,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例如,考慮到推進新型城鎮化重點領域工作涉及面廣、配套性強、利益關系復雜,需要戶籍改革、就業保障、醫療服務、社會保障等的有序跟進,近年來,住建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相關部門相繼聯合出臺多項政策,如鼓勵特色小鎮建設等,培育出一大批以人為核心、以文化為靈魂、以生態為載體、以產業為支撐、以文旅融合為延伸,集生產、生活、生態、宜業、宜居、宜養為一體的新型社區聚合空間。同時,還注重采取有效措施促進特色小鎮建設由同質轉向特色、共性轉向個性、數量轉向質量、集中轉向擴散。打造的許多成功樣本成為人們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之所,為各地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和鄉村振興戰略提供了有益示范。
應對風險挑戰與提升治理效能融合
2019年初,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上,就防范化解各領域重大風險作出深刻分析、提出明確要求。在經濟社會和科學技術快速發展的今天,人們的價值取向、利益訴求變得日趨復雜、多元,各類風險和矛盾疊加交織,社會治理及治理效能面臨巨大挑戰。在此背景下,相關部門必須不斷增強風險應對意識,深入研究影響我國社會發展安全穩定的各類重大風險及其規律、趨勢,開展社會安全風險危害識別、事前預判評估及預警監測培訓,建立安全風險管理信息系統,構建風險信息收集、分析、發布、管理、監督反饋的全過程風險干預與治理機制。與此同時,要堅持問題導向,把風險防控與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專項治理、協同治理等結合起來,將著力提高風險防控與治理效能作為國家和社會治理的重中之重,從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的高度,構建人人參與、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有效社會治理參與的渠道和風險治理共同體。
【本文作者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院長、教授】
參考文獻
[1]王麗惠:《新時代的中國法治改革——中國法治現代化2018年智庫論壇綜述》,《法治現代化研究》,2019年第1期。
[2]陶文昭:《科學認識新時代的改革》, 《理論導報》,2019年第3期。
責編:羅 婷 / 董 楠(見習)